禮記 — 戴聖(編)
曲禮上 《曲禮》曰:毋不敬,儼若思,安定辭。安民哉! 敖不可長,欲不可從,志不可滿,樂不可極。 賢者狎而敬之,畏而愛之。愛而知其惡,憎而知其善。積而能散,安安而能遷。 臨財毋苟得,臨難毋苟免。很毋求勝,分毋求多。疑事毋質,直而勿有。 若夫,坐如尸,立如齊。禮從宜,使從俗。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,決嫌疑,別同異,明是非也。 禮,不妄說人,不辭費。禮,不踰節,不侵侮,不好狎。 脩身踐言,謂之善行。行脩言道,禮之質也。 禮聞取於人,不聞取人。禮聞來學,不聞往教。 道德仁義,非禮不成;教訓正俗,非禮不備。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君臣上下,父子兄弟,非禮不定。 宦、學事師,非禮不親。班朝、治軍,涖官、行法,非禮威嚴不行。 禱祠、祭祀,供給鬼神,非禮不誠不莊。是以君子恭、敬、撙、節、退、讓以明禮。 鸚鵡能言,不離飛鳥。猩猩能言,不離禽獸。今人而無禮,雖能言,不亦禽獸之心乎? 夫唯禽獸無禮,故父子聚麀。是以聖人作為禮以教人。使人以有禮,知自別於禽獸。 大上貴德,其次務施報。禮尚往來,往而不來,非禮也;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 人有禮則安,無禮則危。故曰,禮者不可不學也。 夫禮者,自卑而尊人。雖負販者,必有尊也,而況富貴乎?富貴而知好禮,則不驕不淫;貧賤而知好禮,則志不懾。 人生十年曰幼,學。二十曰弱,冠。三十曰壯,有室。四十曰強,而仕。五十曰艾,服官政。 六十曰耆,指使。七十曰老,而傳。八十九十曰耄,七年曰悼,悼與耄,雖有罪,不加刑焉。 百年曰期,頤。 大夫七十而致事。若不得謝,則必賜之几杖,行役以婦人。適四方,乘安車。自稱曰「老夫」,於其國則稱名;越國而問焉,必告之以其制。 謀於長者,必操几杖以從之。長者問,不辭讓而對,非禮也。 凡為人子之禮:冬溫而夏凊,昏定而晨省,在醜、夷不爭。 夫為人子者,三賜不及車馬。故州、閭、鄉、黨稱其孝也,兄弟親戚稱其慈也,僚友稱其弟也,執友稱其仁也,交遊稱其信也。 見父之執,不謂之進不敢進,不謂之退不敢退;不問,不敢對。此孝子之行也。 夫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遊必有常,所習必有業。 恆言不稱老。年長以倍則父事之,十年以長則兄事之,五年以長則肩隨之。群居五人,則長者必異席。 為人子者,居不主奧,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門。食饗不為概,祭祀不為尸。聽於無聲,視於無形。 不登高,不臨深。不苟訾,不苟笑。 孝子不服闇,不登危,懼辱親也。父母存,不許友以死。不有私財。 為人子者:父母存,冠衣不純素。孤子當室,冠衣不純采。 幼子常視毋誑,童子不衣裘、裳。立必正方。不傾聽。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負、劍,辟咡詔之,則掩口而對。 從於先生,不越路而與人言。遭先生於道,趨而進,正立拱手。先生與之言則對;不與之言則趨而退。 從長者而上丘陵,則必鄉長者所視。登城不指,城上不呼。 將適舍,求毋固。將上堂,聲必揚。戶外有二屨,言聞則入,言不聞則不入。將入戶,視必下。 入戶奉扃,視瞻毋回;戶開亦開,戶闔亦闔;有後入者,闔而勿遂。毋踐屨,毋踖席,摳衣趨隅。必慎唯諾。 大夫士出入君門,由闑右,不踐閾。 凡與客入者,每門讓於客。客至於寢門,則主人請入為席,然後出迎客。客固辭,主人肅客而入。 主人入門而右,客入門而左。主人就東階,客就西階,客若降等,則就主人之階。主人固辭,然後客復就西階。 主人與客讓登,主人先登,客從之,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上於東階,則先右足;上於西階,則先左足。 帷薄之外不趨,堂上不趨,執玉不趨。堂上接武,堂下布武。室中不翔,並坐不橫肱。授立不跪,授坐不立。 凡為長者糞之禮,必加帚於箕上,以袂拘而退。其塵不及長者,以箕自鄉而扱之。 奉席如橋衡。請席何鄉?請衽何趾?席:南鄉北鄉,以西方為上;東鄉西鄉,以南方為上。 若非飲食之客,則布席,席間函丈。主人跪正席,客跪撫席而辭。客徹重席,主人固辭。客踐席,乃坐。 主人不問,客不先舉。 將即席,容毋怍。兩手摳衣,去齊尺。衣毋撥,足毋蹶。先生書策琴瑟在前,坐而遷之,戒勿越。 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坐必安,執爾顏。長者不及,毋儳言。 正爾容,聽必恭。毋勦說,毋雷同。必則古昔,稱先王。 侍坐於先生:先生問焉,終則對。請業則起,請益則起。父召無諾,先生召無諾,唯而起。 侍坐於所尊敬,毋餘席。見同等不起。燭至起,食至起,上客起。 燭不見跋。尊客之前不叱狗。讓食不唾。 侍坐於君子,君子欠伸,撰杖屨,視日蚤莫,侍坐者請出矣。侍坐於君子,君子問更端,則起而對。 侍坐於君子,若有告者曰:「少間,願有復也。」則左右屏而待。毋側聽,毋噭應,毋淫視,毋怠荒。 遊毋倨,立毋跛,坐毋箕,寢毋伏。斂髮毋髢,冠毋免,勞毋袒,暑毋褰裳。 侍坐於長者,屨不上於堂,解屨不敢當階。就屨,跪而舉之,屏於側。鄉長者而屨;跪而遷屨,俯而納屨。 離坐,離立,毋往參焉。離立者,不出中間。男女不雜坐。不同椸、枷。不同巾、櫛,不親授。嫂叔不通問,諸母不漱裳。 外言不入於梱,內言不出於梱。女子許嫁,纓;非有大故,不入其門。 姑、姊、妹、女子子,已嫁而反,兄弟弗與同席而坐,弗與同器而食。父子不同席。 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名。非受幣,不交不親。故日月以告君,齊戒以告鬼神,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,以厚其別也。 取妻不取同姓。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。寡婦之子,非有見焉,弗與為友。 賀取妻者曰:「某子使某,聞子有客,使某羞。」貧者不以貨財為禮,老者不以筋力為禮。 名子者不以國,不以日月,不以隱疾,不以山川。男女異長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 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許嫁,笄而字。 凡進食之禮,左殽右胾,食居人之左,羹居人之右。膾炙處外,醯醬處內,葱渫處末,酒漿處右。以脯脩置者,左朐右末。 客若降等,執食興辭,主人興辭於客,然後客坐。主人延客祭:祭食,祭所先進。殽之序,徧祭之。 三飯,主人延客食胾,然後辯殽。主人未辯,客不虛口。 侍食於長者,主人親饋,則拜而食。主人不親饋,則不拜而食。共食不飽,共飯不澤手。 毋摶飯,毋放飯,毋流歠,毋咤食,毋齧骨,毋反魚肉,毋投與狗骨。毋固獲,毋揚飯。飯黍毋以箸。 毋嚃羹,毋絮羹,毋刺齒,毋歠醢。客絮羹,主人辭不能亨;客歠醢,主人辭以窶。 濡肉齒決,乾肉不齒決。毋嘬炙。 卒食,客自前跪,徹飯齊以授相者,主人興辭於客,然後客坐。 侍飲於長者,酒進則起,拜受於尊所。長者辭,少者反席而飲。長者舉未釂,少者不敢飲。 長者賜,少者賤者不敢辭。賜果於君前,其有核者懷其核。御食於君,君賜餘,器之溉者不寫,其餘皆寫。 餕餘不祭。父不祭子,夫不祭妻。 御同於長者,雖貳不辭,偶坐不辭。羹之有菜者用梜,其無菜者不用梜。 為天子削瓜者副之,巾以絺。為國君者華之,巾以綌。為大夫累之,士疐之,庶人齕之。 父母有疾,冠者不櫛,行不翔,言不惰,琴瑟不御,食肉不至變味,飲酒不至變貌,笑不至矧,怒不至詈。疾止復故。 有憂者側席而坐,有喪者專席而坐。 水潦降,不獻魚鱉,獻鳥者佛其首,畜鳥者則勿佛也。獻車馬者執策綏,獻甲者執冑,獻杖者執末。獻民虜者操右袂。 獻粟者執右契,獻米者操量鼓。獻孰食者操醬齊。獻田宅者操書致。 凡遺人弓者:張弓尚筋,弛弓尚角。右手執簫,左手承弣。尊卑垂帨。若主人拜,則客還辟,辟拜。 主人自受,由客之左,接下承弣;鄉與客並,然後受。 進劍者左首。進戈者前其鐏,後其刃。進矛戟者前其鐓。 進几杖者拂之。效馬效羊者右牽之;效犬者左牽之。執禽者左首。飾羔鴈者以繢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劍者以袂。飲玉爵者弗揮。 凡以弓劍、苞苴、簞笥問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 凡為君使者,已受命,君言不宿於家。君言至,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;使者歸,則必拜送于門外。 若使人於君所,則必朝服而命之;使者反,則必下堂而受命。 博聞強識而讓,敦善行而不怠,謂之君子。君子不盡人之歡,不竭人之忠,以全交也。 《禮》曰:「君子抱孫不抱子。」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尸,子不可以為父尸。 為君尸者,大夫士見之,則下之。君知所以為尸者,則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齊者不樂不弔。居喪之禮,毀瘠不形,視聽不衰。升降不由阼階,出入不當門隧。 居喪之禮,頭有創則沐,身有瘍則浴,有疾則飲酒食肉,疾止復初。不勝喪,乃比於不慈不孝。 五十不致毀,六十不毀,七十唯衰麻在身,飲酒食肉,處於內。 生與來日,死與往日。知生者弔,知死者傷。知生而不知死,弔而不傷;知死而不知生,傷而不弔。 弔喪弗能賻,不問其所費。問疾弗能遺,不問其所欲。見人弗能館,不問其所舍。賜人者不曰「來取」。與人者不問其所欲。 適墓不登壟,助葬必執紼。臨喪不笑。揖人必違其位。望柩不歌。入臨不翔。當食不歎。 鄰有喪,舂不相。里有殯,不巷歌。適墓不歌。哭日不歌。 送喪不由徑,送葬不辟塗潦。臨喪則必有哀色,執紼不笑,臨樂不歎;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。故君子戒慎,不失色於人。 國君撫式,大夫下之。大夫撫式,士下之。禮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刑人不在君側。 兵車不式。武車綏旌,德車結旌。 史載筆,士載言。前有水,則載青旌。前有塵埃,則載鳴鳶。前有車騎,則載鴻。前有士師,則載虎皮。 前有摯獸,則載貔貅。行:前朱雀而後玄武,左青龍而右白虎。招搖在上,急繕其怒。 進退有度,左右有局,各司其局。 父之讎,弗與共戴天。不反兵。不同國。 四郊多壘,此卿大夫之辱也。地廣大,荒而不治,此亦士之辱也。 臨祭不惰。祭服敝則焚之,祭器敝則埋之,龜筴敝則埋之,牲死則埋之。凡祭於公者,必自徹其俎。 卒哭乃諱。禮,不諱嫌名。二名不偏諱。逮事父母,則諱王父母;不逮事父母,則不諱王父母。君所無私諱,大夫之所有公諱。 詩書不諱,臨文不諱。廟中不諱。夫人之諱,雖質君之前,臣不諱也;婦諱不出門。大功小功不諱。 入竟而問禁,入國而問俗,入門而問諱。 外事以剛日,內事以柔日。凡卜、筮日:旬之外曰遠某日,旬之內曰近某日。喪事先遠日,吉事先近日。 曰:「為日,假爾泰龜有常,假爾泰筮有常。」 卜、筮不過三,卜、筮不相襲。龜為卜,筴為筮,卜、筮者,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,敬鬼神,畏法令也;所以使民決嫌疑,定猶與也。 故曰:「疑而筮之,則弗非也;日而行事,則必踐之。」 君車將駕,則僕執策立於馬前。已駕,僕展軨效駕,奮衣由右上,取貳綏,跪乘,執策分轡,驅之,五步而立。 君出就車,則僕并轡授綏。左右攘辟,車驅而騶。至于大門,君撫僕之手,而顧命車右就車;門閭、溝渠必步。 凡僕人之禮,必授人綏。若僕者降等,則受;不然,則否。若僕者降等,則撫僕之手,不然,則自下拘之。 客車不入大門。婦人不立乘。犬馬不上於堂。故君子式黃髮,下卿位;入國不馳,入里必式。君命召,雖賤人,大夫士必自御之。 介者不拜,為其拜而蓌拜。祥車曠左,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;左必式。 僕御婦人,則進左手,後右手;御國君,則進右手,後左手,而俯。國君不乘奇車。 車上不廣欬,不妄指。立視五雟,式視馬尾,顧不過轂。國中以策彗卹勿驅。塵不出軌。 國君下齊牛,式宗廟。大夫士下公門,式路馬。乘路馬必朝服,載鞭策,不敢授綏,左必式。 步路馬,必中道。以足蹙路馬芻,有誅。齒路馬,有誅。 曲禮下 凡奉者當心,提者當帶。執天子之器則上衡,國君則平衡,大夫則綏之,士則提之。 凡執主器,執輕如不克。執主器,操幣、圭、璧,則尚左手,行不舉足,車輪曳踵。 立則磬折垂佩。主佩倚,則臣佩垂。主佩垂,則臣佩委。執玉,其有藉者則裼;無藉者則襲。 國君不名卿老、世婦,大夫不名世臣、姪、娣,士不名家相、長妾。君大夫之子,不敢自稱曰「余小子」;大夫士之子,不敢自稱曰「嗣子某」,不敢與世子同名。 君使士射,不能,則辭以疾;言曰:「某有負薪之憂。」侍於君子,不顧望而對,非禮也。 君子行禮,不求變俗。祭祀之禮,居喪之服,哭泣之位,皆如其國之故,謹循其法而審行之。 去國三世,爵祿有列於朝,出入有詔於國。若兄弟宗族猶存,則反告於宗後;去國三世,爵祿無列於朝,出入無詔於國。唯興之日,從新國之法。 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已孤暴貴,不為父作謚。居喪,未葬,讀喪禮;既葬,讀祭禮;喪復常,讀樂章。 居喪不言樂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婦女。 振書、端書於君前,有誅。倒筴、側龜於君前,有誅。龜筴、几杖、席蓋、重素、袗絺綌,不入公門。 苞屨、扱衽、厭冠,不入公門。書方、衰、凶器,不以告,不入公門。公事不私議。 君子將營宮室:宗廟為先,廄庫為次,居室為後。凡家造:祭器為先,犧賦為次,養器為後。 無田祿者不設祭器;有田祿者先為祭服。君子雖貧,不粥祭器;雖寒,不衣祭服;為宮室,不斬於丘木。 大夫士去國,祭器不踰竟。大夫寓祭器於大夫,士寓祭器於士。 大夫士去國:踰竟,為壇位,鄉國而哭。素衣、素裳、素冠,徹緣,鞮屨、素簚,乘髦馬, 不蚤鬋,不祭食,不說人以無罪;婦人不當御。三月而復服。 大夫士見於國君,君若勞之,則還辟,再拜稽首。君若迎拜,則還辟,不敢荅拜。 大夫士相見,雖貴賤不敵,主人敬客,則先拜客;客敬主人,則先拜主人。 凡非弔喪,非見國君,無不荅拜者。大夫見於國君,國君拜其辱。士見於大夫,大夫拜其辱。同國始相見,主人拜其辱。 君於士,不荅拜也;非其臣,則荅拜之。大夫於其臣,雖賤,必荅拜之。男女相荅拜也。 國君春田不圍澤;大夫不掩群,士不取麛卵。 歲凶,年穀不登,君膳不祭肺,馬不食穀,馳道不除,祭事不縣。大夫不食粱,士飲酒不樂。 君無故,玉不去身;大夫無故,不徹縣,士無故不徹琴瑟。 士有獻於國君,他日,君問之曰:「安取彼?」再拜稽首而后對。大夫私行出疆,必請。反,必有獻。 士私行出疆,必請。反,必告。君勞之,則拜;問其行,拜而后對。 國君去其國,止之曰:「奈何去社稷也!」大夫,曰:「奈何去宗廟也!」士,曰:「奈何去墳墓也!」 國君死社稷,大夫死眾,士死制。 君天下曰「天子」。朝諸侯,分職授政任功,曰「予一人」。 踐阼,臨祭祀:內事曰「孝王某」,外事曰「嗣王某」。臨諸侯,畛於鬼神,曰「有天王某甫」。 崩,曰「天王崩」。復,曰「天子復」矣。告喪,曰「天王登假」。措之廟,立之主,曰「帝」。 天子未除喪,曰「予小子」。生名之,死亦名之。 天子有后,有夫人,有世婦,有嬪,有妻,有妾。 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,典司六典。 天子之五官: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眾。 天子之六府: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 天子之六工: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獸工、草工,典制六材。 五官致貢曰享。 五官之長曰伯:是職方。其擯於天子也,曰「天子之吏」。天子同姓謂之「伯父」;異姓謂之「伯舅」。 自稱於諸侯曰「天子之老」;於外曰「公」;於其國曰「君」。 九州之長,入天子之國曰「牧」。天子同姓,謂之「叔父」,異姓謂之「叔舅」,於外曰「侯」,於其國曰「君」。 其在